上海婚姻调查网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USA Japanese
   首页 业务介绍 委托流程 解除婚姻 挽回婚姻 调查解答 调查案例 联系我们
上海婚姻调查  
 

    您当前的位置:婚姻调查网首页 > 解除婚姻 > 解除婚姻调解

公司简介

 
解除婚姻
第三者有关信息资料
解除婚姻调解
脱离不幸婚姻的方案

挽回婚姻
对方下落
婚姻分裂的原因
调查对方对挽回婚姻的要求
挽回婚姻的方案设计及协助实施

婚姻调查项目
跟踪调查被调查人的行踪
调查取证被调查人的非法同居
调查取证被调查方隐瞒财产情况
代理委托法律诉讼
婚姻调查取证

婚前调查
调查未来伴侣的背景和私人生活

婚外情调查
婚姻不忠调查
重婚调查

婚姻调查及民事调查服务
婚姻调查之一夫一妻制
婚姻调查之包二奶
婚姻调查之婚前调查
婚姻调查之男人花心
婚姻调查之财产调查
婚姻调查之七年之痒
婚姻调查之私生子
婚姻调查之找人

  咨询调查
  电话:+86 21 51693007
  传真:+86 21 64287397
  在线咨询
  MSN
: shrenyi007@hotmail.com
  网址
  
http://www.hunyin360.net

 

解除婚姻调解对象:

目前到婚姻调解室调解的离婚人群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年轻的夫妻,刚结婚不久,这类夫妻一般年纪不大,双方了解不是很深,一吵架双方就拿离婚来要挟对方,他们一般又很要面子,离就离,一赌气就离婚了,其实根本没有闹到非要离婚的地步;

第二类是部分下岗职工,因为经济的困难双方而离婚;

第三类是老年夫妻,夫妻俩生活了几十年,由于一方的某些生活恶习而导致双方闹离婚。

婚姻调解的流程:

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见,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除因被告下落不明和宣告失踪等情形下的离婚诉讼时可以不经调解程序以外,其他离婚案件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婚姻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原因以下。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主原因以及解决方案

一、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或出于对孩子成长考虑,不愿让离婚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

二、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不肯让步,提出使另一方无法接受的过高条件,使谈判陷入僵局;

三、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或双方都不想要子女的抚养,或者对子女抚养费用达不成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介入,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毕竟,通过法院分手都不是自己的初衷。聘请律师的行为本身就反映出委托方有非离不可的决心,同时也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进行客观的反思。而且,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能平心静气理智的解决问题。

如果双方还有感情,仍想共同生活,律师介入和调解也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纷争。聘请律师出面调解,本身就显示出委托方希望继续共同生活的诚意,对方当事人也会认真的面对、思考自己的要求,从而能做出更为慎重的选择。

更多解除婚姻疑问请来电咨询 ,我们的团队帮您详细解答。

更多信息:

解除婚姻
第三者有关信息资料
脱离不幸婚姻的方案

首页   |   公司简介   |   业务介绍   |   委托流程   |   相关报道   |   婚姻法   |   调查设备   |   保密约定   |   业务问答
上海婚姻调查网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78弄2号楼1402室   电话:021-51693007    传真:021-64287397
网址:www.hunyin360.net       电子邮件:shrenyi007@hotmail.com
Copyright 2004-2008 hunyin360.net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婚姻调查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6027363